可以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吗?
1. 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,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,但可出具《毕业证明》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。其效力与原件相同。
2. 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者,首先要携带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刊登遗失声明;然后再带上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、2张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遗失声明,到市自考办办理。
3. 办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,丢失毕业证书的出具《毕业证明》;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,依据其原档案材料出具复印件,复印件上加盖学历证明专用章。
毕业证丢了,去学校可以补到原件吗?
毕业证丢失是不能补办的,按照规定,毕业证书遗失后,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,不能补发毕业证书。
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,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,贴本人免冠照片,盖学校印章并编号。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,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。
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:
1、毕业证书丢失后,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,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,写出书面材料,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,以及所学专业、年龄、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。
2、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,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。
3、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,可补发学历证明书。
4、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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