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兵归哪个部门管?

          征兵由国防部负责。全国的征兵工作,由国防部组织实施,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。

法律依据:《征兵工作条例》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,在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,由国防部组织实施,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。

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,具体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。

省军区(卫戍区、警备区)、军分区(警备区)和县、自治县、市、市辖区(以下简称县、市)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。

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、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,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。

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乡、民族乡、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,应当根据县、市的安排和要求,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。

属于是当地的人民武装部负责。人民武装部一般属于是人民解放军军分区的下属单位。一般来说是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当地的征兵和验兵工作。